1.个人租赁车辆时,需出示居民身份证、机动车驾驶证、本人信用卡,经验证后,签订“租车合同”,预付租金押金,方可提车。
2.单位租赁车辆时,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,签订“租车合同”,预付租金押金。
3.车辆租赁期间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,法规,安全行车,不得交由无证人员驾驶。不得转租,转借,抵押,典当,及从事营业性活动,否则我方将强行收车,押金押金不予退还,所产生的一切后果,由租车人自行承担。
4.日租按24小时/天计算,行驶里程不得超过200公里,超出部分按1元/公里计费。
5.若需司机代驾,代驾时间按自然天计,代驾费用为:大宜昌范围150元/天,大宜昌外200元/天,承担司机食宿。
6.租返车辆时,据实结算费用,并扣除2000元违章保证金,一月后,若无违章即退还。若发生违章,承租人自行解决,持单据来我处退还押金。若交由违章代办公司处理,依代办公司收费据实缴纳。
7.租车期满,若续租,需电话征得我方同意。
8.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或其他意外,需第一时间知会我方,由我方协助报警,并提供相关救援保障。
9.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车损的,承担维修期间的车辆正常租金,并追加车辆的加速折旧费(以保险公司核价的百分之30缴纳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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